1、失地农民社保由哪个负责管理
失地农民社保,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,其管理工作主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国土资源局与财政局一同负责。
1.这一安排确保了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,可以享遭到相应的社会保障。各地在推行这一政策时,虽有所差异,但一般都会遵循肯定的原则。
2.失地农民若要申请养老保险,需满足肯定条件。
其土地需被依法批准征地后,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.3亩(以村民小组为单位)的农业人口。
失地农民在失地时需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,同时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,如户籍、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。
2、农村承包地征收情形有什么
法律快车提醒,农村承包地的征收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:
1.外交需要用地的情形。当国家因外交需要而征收农村承包地时,农民应积极配合国家的外交策略。
2.政府组织推行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。这包含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信、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,这类项目的推行对于促进地方经济进步具备要紧意义。
3.政府组织推行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。如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公共事业的建设,这类事业的提高能够帮助改变民众的生活水平。
4.政府组织推行的扶贫搬迁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。这类项目的推行能够帮助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,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。
5.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,在土地借助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推行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。
6.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些土地的其他情形。这一条约为征收农村承包地提供了法律保障,确保了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。